我的學思歷程
有些朋友常問我兩個問題:1)為什麼要到英國讀書?2)為什麼要讀教育哲學?理由其實很單純。民國七十四年我參加公費留學講學金考試,有「碩士後留歐」一項,規定留歐學生可領四年獎學金(留美只能領三年錢),於是我不加思索的就參加碩士後留歐一項的考試。在報考時,須填選國別,我只懂英文,於是就選填英國。就這樣的去了英國。
那麼,為什麼去Glasgow大學?當初沒去英國之前,對英國了解非常有限,又很怕麻煩,只申請了三所大學,分別是倫敦大學教育研究院、雷汀大學(Reading
University)和Glasgow大學,倫大慨然給我入學許可,但要求我從碩士讀起(這是當時倫大的成規,外國學生即使有碩士學位,還是須從碩士讀起),Reading建議我去倫大,因為他們覺得我要研究的東西(學生權利之類的題目),倫大比較恰當。Glasgow大學也給我入學許可,且准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。在倫大與Glasgow大學之間,我考慮到公費有限。在倫敦地區,住宿費、交通費均高,我擔心一家三口人會很困窘,於是選定了蘇格蘭的Glasgow。為什麼不去劍橋或牛津?或許有人會問。原因有三:一、這兩所名校要求的資格很高(比如說,英語能力要與本地學生相若),我衡量當時根本沒有本事申請;二、在名校拿學位很難,尤其是人文學科方面的學位(在牛津或劍橋,花了七、八年拿到博士學位者非常普遍),我想想,沒有那個精力撐個七、八年;三、在教育方面的研究,Oxford和Cambridge並不是最好的。
為什麼要讀教育哲學呢?其實我對哲學一直就很有興趣,但大學時代一直就懶得轉系或重考。投考國內研究所時,因為哲學訓練的背景不夠,也沒去考哲學研究所,選擇了教育研究所。在師大教育研究所期間,仍然對哲學沒有忘情,但還是沒有定下心來鑽研。通過了公費留考,我想想從小到大好像沒做過幾件自己真正喜歡的事,於是咬牙決定攻讀教育哲學。回想起來,我當時實在是非常的大膽、冒進。為什麼?我對哲學雖素感興趣,但從未深入研究,以我這樣的背景,去英國攻讀西洋的教育哲學,不論在語文上,在思維訓練上,都有不足之處。以這樣的條件,再加上攜家帶眷的負擔,想要修習教育哲學實在不是明智的決定。但我念及人的一生不要白白浪費,於是"毅然決然"的選讀了教育哲學。我的這項決定現在看來好像不算失敗,但回顧一下,才發現當時所冒風險之大,超乎想像之外(兩件事可提,一是我的一位導師當眾說我很勇敢,另一是有人很明白的告訴我,為了替妻兒著想,最好不要去讀哲學)。
我本來打算花六年時間取得博士學位,而且心中時常做只拿碩士學位的準備,但隨著時間的進展,慢慢的發現,哲學一門,雖然很難,但一旦有些基礎之後,倒也不如想像中的艱鉅,再加上我指導先生的鼓勵,我於是將計劃研修年限改為四年。可是人算不如天算,我還是花了五年才完成學業。
我那幾年下來有什麼收獲?我細想一下:有的。
1. 英語文能力增進了(中文能力倒有些退步);
2. 視野寬闊了些(對英國和宗教生活了解了一些);
3. 過了幾年非常單純的學生生活;
4. 得了一個能賴以謀生的文憑和一個女兒;
5. 知道要好好做一件事是多麼的困難。
有沒有損失?也有的。
1. 五年之間未與父母及其他家人相處;
2. 留學期間正值國內房地產飆漲,回國後發現要在台北買幢房子很不簡單,
失去了置產的恰當時機;
3. 與朋友、同學、親戚沒有什麼聯絡、接觸。後來才發現,原來時間及空間
的疏遠對親情及友情有那麼大的影響。